發布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來源:https://www.fjcqjy.com/html/fc/07914622308607299231.shtml
房產招租公告
一、租賃標的基本情況及掛牌價
1.租賃標的:福州市鼓樓區華閩大廈第三層323-1辦公室;
2.計租面積:200㎡;
3.租賃物現狀:租賃狀態;
4.租金底價:8300元/月;
5.聯系人:齊銘海;
6.聯系電話:18144072391;
二、租賃用途、租金、租期、競價方式、時間等
1.租賃用途:辦公;
2.租賃底價及遞增率:8300元/月,無遞增;
3.租賃期限:2年(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免租期:無;
4.競價方式:委托福建省恒通拍賣有限公司公開競價招租,本次競價保證金為人民幣陸仟元整(¥6000),有意競價者于2025年12月4日16:00時前向恒通公司交付競價保證金;
5.公告期限: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2月4日;
6.競價時間:2025年12月5日上午10時;
7.租金收繳辦法:按照先付后用、每月一付的原則進行,當月租金于每月10日前支付。
三、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資信良好【報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租人不存在失信記錄;且報名截止日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租人相關的結果】的境內企事業單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四、需要承租方須接受的基本條件
1.競價保證金:競價保證金為6000元,中標方違約的該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由我司收繳,不予退還。原承租方參與此次競價的,原租賃押金則相應轉為競價保證金。
2.租賃押金(履約保證金)及有關稅費:租賃押金(履約保證金)為二個月的租金,即“押二付一”。租賃過程產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繳納的各種稅費按國家相關規定各自承擔。
3.出租方以標的房產現有的空間面積和移交時的狀況出租,承租方應嚴格履行《租賃合同》。
4.承租方必須自行解決租賃房產在裝修和使用中涉及的城市管理、公安、消防、衛生、環保、工商、稅務及特種設備、特種行業管理等相關部門規定事宜,并承擔全部費用。
5.承租方自行辦理營業執照等證件,合法經營,維護經營場所及門前衛生;在租賃期內負責房屋的安全、保衛、消防等工作,否則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擔。
6.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定的,由承租方承擔。
7.承租期間承租方經營活動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公攤費用等各項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8.承租方對承租房只有使用權,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改變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或合租。
9.承租方不得改變建筑物結構,如需裝修應將裝修方案報出租方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10.租賃期滿后,該租賃物上裝修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壞,否則將不退還租賃履約保證金。
11.承租方于退租前,必須繳清房租、水費及電費等各項費用。
12.租賃標的的租賃期限自租賃標的移交日起算。
五、優先權情況
原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六、風險揭示
本標的權屬清晰,屬福建省國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特殊資產管理委員會所有,產權無異議;租賃標的現處于出租狀態。
七、監督電話:0591-83354946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華閩大廈4樓
福建省國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特殊資產管理委員會
2025年11月14日